如果欧盟在美国东部时间 2025 年 9 月 2 日至 12 月 31 日晚上 11:59 期间正式对以色列实施任何形式的新制裁,则市场将决定“是”。否则,这个市场将会做出“不”的决定。 制裁可能包括关税、贸易限制、经济处罚、外交驱逐、旅行禁令、对特定个人的限制等措施,或任何其他通常被视为制裁的行动。 针对不直接针对以色列国家或以色列政府成员的以色列公民或实体的制裁不符合资格。 无论制裁是否/何时生效,在该市场期限内通过授权对以色列实施制裁的官方法案都将计入“是”决议。 只有欧盟作为一个实体对以色列实施制裁才符合资格;如果欧盟个别成员国对以色列实施制裁(例如,法国单方面对以色列实施新的贸易限制),则不足以让该市场做出“同意”的决定。 主要解决来源将是欧盟的官方信息;然而,可以使用可信报告的共识。